作者生平阶段:王安石(1021—1086),字介甫,号半山,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)人。北宋杰出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"唐宋八大家"之一。熙宁年间两度拜相,主持变法,力图富国强兵;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。本文是他写给司马光的一封回信。
时代背景:北宋中期,积贫积弱,危机四伏。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,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,推行新法(青苗、免役、市易、保甲等),触动了大官僚、大地主的利益,遭到保守派强烈反对。司马光(字君实)是保守派领袖,他于熙宁三年(1070)三月接连三次写信给王安石,指责变法"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",要求罢新法、复旧制。
创作情境:司马光写了一封长信(《与王介甫书》)给王安石,洋洋三千余言,全面攻击新法。王安石先简短回了一信("略上报"),后又针对司马光的指责,写了这封《答司马谏议书》,逐条辩驳,义正辞严。当时司马光任右谏议大夫,故称"司马谏议"。
文体流派:这是一篇书信体驳论文。文章言简意赅、理足气盛,既守朋友之礼,又坚持原则、寸步不让,是古代书信议论文的典范。
① 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
② 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
③ 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覆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④ 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。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⑤ 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
⑥ 某则以谓: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
⑦ 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⑧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。
⑨ 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
⑩ 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
⑪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
⑫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
⑬ 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⑭ 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
① 某启:安石陈言。某,自称(代名字)。蒙教:承蒙赐教(指收到司马光来信)。君实:司马光的字。游处相好:交往相处、互相友好。每不合:常常不一致。所操之术多异:所持的政治主张多有不同。操,持;术,方法、主张。
② 强聒(guō):勉强唠叨(强作解释)。聒,喧扰。不蒙见察:一定不被(您)理解。见,表被动。略上报:简略地回复。自辨:为自己辩解。辨,通"辩"。
③ 重(chóng)念:又想。视遇厚:对待我厚道。反覆:指书信往来。卤莽:草率。具道所以:详细说明这样做的理由。冀:希望。见恕:谅解我。
④ 儒者:读书人。尤在于名实:特别在于名称(概念)和实际(事实)是否相符。名实已明:名称和实际的关系辨明了。天下之理得矣:天下的道理就掌握了。此句为全文反驳的理论依据。
⑤ 所以见教者:用来指教我的(指责我的)。侵官:侵夺原有官员的职权。生事:滋生事端。征利:搜刮财利。拒谏:拒绝劝告。以致:因而招致。怨谤:怨恨、诽谤。
⑥ 以谓:以为、认为。受命于人主: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。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:议订法令制度并在朝廷上修正(决定)。授之于有司:交给有关职能部门。不为侵官:不算侵夺职权。举先王之政:施行古代贤君的政事。兴利除弊:兴办有利的事、革除弊政。为天下理财:为国家治理财政。辟邪说:驳斥错误言论。辟,驳斥。难(nàn)壬人:责驳巧言谄媚的坏人。壬人,佞人。
⑦ 怨诽:怨恨诽谤。固前知其如此:本来事先就预料会这样。前知,预先知道。
⑧ 人习于苟且: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。非一日:不是一天了。不恤(xù)国事:不关心国家大事。恤,顾念、关心。同俗自媚于众:附和流俗、向众人讨好。
⑨ 上乃欲变此:皇上(神宗)却要改变这种风气。不量敌之众寡:不估量反对者的多少。抗之:抵制他们。何为而不汹汹然:怎么会不气势汹汹(大吵大闹)呢?汹汹然,大吵大闹的样子。
⑩ 盘庚之迁:商王盘庚迁都于殷。胥(xū)怨者民也:连百姓都怨恨。胥,都、皆。非特:不仅、不只是。
⑪ 不为怨者故改其度(dù):不因为有人怨恨就改变自己的计划。度,计划、主张。度(duó)义而后动:考虑合理然后行动。度,估量、考虑。是而不见可悔:认为做得对,看不出有什么可后悔的。是,认为正确。
⑫ 责我以在位久:拿我居相位久来责备我。大有为:大有作为。膏泽斯民:使这些百姓受到恩惠。膏泽,使动,施恩惠。知罪:知罪、承认罪过。
⑬ 一切不事事:什么事都不做。前"事"为动词,做。守前所为:墨守前人的做法。非某之所敢知: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(委婉而坚决地拒绝)。
⑭ 无由会晤:没有机会见面。不任区区向往之至:不胜衷心仰慕之至。旧时书信套语,表谦敬。
安石陈言: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,我私下认为与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,可是议论起政事来常常意见不合,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多有不同的缘故啊。虽然我想勉强多唠叨几句,但终究一定不会被您理解,所以我只简略地给您回了信,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。又想到您待我向来厚道,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草率,所以现在详细地说明我这样做的理由,希望您或许能原谅我。
大概读书人所争论的,特别在于名称和实际是否相符。名称和实际的关系辨明了,天下的道理就掌握了。现在您用来指教我的,是认为我侵夺原有官员的职权、无端滋生事端、一味搜刮财利、拒绝别人劝告,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。我却认为: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,在朝廷上议订并修正法令制度,再把它交给有关职能部门,这不算侵官;施行古代贤君的政事,兴办有利的事业、革除社会的弊端,这不算生事;为国家治理财政,这不算搜刮财利;驳斥错误的言论、责难巧辩的奸人,这不算拒绝劝告。至于怨恨诽谤这么多,那本来就是我预先就料到会这样的。
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经不是一天了,士大夫们大多把不关心国事、附和流俗、向众人讨好当作好事。皇上却要改变这种风气,而我不估量反对者的多少,想出力帮助皇上抵制他们,那么这些人又怎么会不大吵大闹呢?当初盘庚迁都的时候,连百姓都埋怨,还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而已。但盘庚并不因为有人怨恨就改变自己的计划,这是他考虑合理然后行动、认为做得对、看不出有什么可后悔的缘故啊。
如果您责备我居相位已久,却没能帮助皇上大有作为、使百姓受到恩惠,那我承认自己有罪过;如果说如今应当什么事情都不做,只是墨守前人的做法罢了,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。
没有机会见面,不胜衷心仰慕之至。
- 误把「昨日蒙教」的「蒙教」解为「受到教育」。——「蒙教」是承蒙您来信赐教,书信客套话。
- 误把「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」的「窃」解为「偷窃」。——「窃」是谦辞,私下。
- 误把「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」的「举」解为「举办」。——「举」是施行、称举。
- 误把「辟邪说,难壬人」的「难」解为 nán。——「难(nàn)」是驳斥、批驳;「壬人」是巧言谄媚之人。
- 误把「胥怨者民也」的「胥」解为「胥吏」。——「胥(xū)」是相、相与,「胥怨」即相与怨恨。
全文四段,先叙书信往来之由,次驳四大罪状,再论改革决心,终以让步收束:
第一段(①—③)· 叙书信之由:先叙与司马光"游处相好之日久",铺垫友情;再说"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"——分歧源于政见不同,并非私人恩怨。所以先前"略上报,不复自辨",如今"具道所以",是因为"于反覆不宜卤莽"。措辞十分委婉客气,但"所操之术多异"一句,已点明双方的根本分歧。起首先叙旧、再陈分歧,既守朋友之礼,又暗立"道不同"的根本立场,是书信体驳论的高段。
第二段(④—⑦)· 驳四大罪状:这是全文核心。作者先立一个理论依据:"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"——只要把名称和实际辨明,是非自见。然后把司马光的指责归纳为"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"四条,逐条驳斥:受命人主、修法朝廷,非侵官;兴利除弊,非生事;为天下理财,非征利;辟邪说、难壬人,非拒谏。每条反驳都紧扣"名实"——你给我加的"名"与我实际做的"实"不符。最后"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"一句,淡然处之,显示改革者早有精神准备。"名实之辨"是全文的"纲":纲一举,四条罪状目张,不攻自破。这是先占领道义制高点的驳论策略。
第三段(⑧—⑪)· 论改革决心:先分析"怨诽"的根源:士大夫苟且偷安、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,皇上要变法,我出力助上,他们当然"汹汹然"。然后引"盘庚之迁"的典故——盘庚迁都,连百姓都怨,他却"不为怨者故改其度",因为他"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"。以盘庚自况,表明自己变法也是"度义而后动"、义无反顾,态度坚决。"盘庚"一典,既说明改革本就招怨,又自况其决心,还把保守派比作苟怨之民,一石三鸟。
第四段(⑫—⑭)· 让步收束:先退一步:如果责我在位久、未能大有作为、膏泽斯民,我"知罪矣";再进一步:如果要我"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",那我绝不敢领教。一退一进之间,既显谦恭,又守原则。末以书信套语"不任区区向往之至"作结,不失朋友之礼。"知罪"与"非所敢知",一退一进,柔中带刚,把原则问题守得滴水不漏。
| 段落 | 内容 | 驳论方法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立靶 | 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 | 先立理论依据 | 占领道义制高点 |
| 列罪 | 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 | 归纳对方四罪状 | 靶子集中,火力集中 |
| 反驳 | 受命修法非侵官/兴利除弊非生事…… | 逐条证名实不符 | 四条不攻自破 |
| 引典 | 盘庚不为怨者改其度 | 用典自况 | 表明变法决心 |
| 让步 | 知罪矣 vs 非所敢知 | 一退一进 | 外柔内刚,守原则 |
- 先立靶心,逐条驳斥:先把对方的指责归纳为"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"四条,再逐条驳"名实不符",靶子集中,火力集中,逻辑严密,是驳论文的典范写法。
- 名实之辨,立论高屋建瓴:以"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"为理论武器,先占领道义制高点——只要证明对方加的"名"与实际不符,则四条罪状不攻自破。
- 用典自况,坚定有力:"盘庚之迁"一典,既说明改革本来就会遭怨,又表明自己"度义而后动、不见可悔"的决心,含蓄而有力量。
- 措辞委婉,立场坚定:作为朋友间的书信,语气谦和("冀君实或见恕""不任区区向往之至"),但原则问题寸步不让("则非某之所敢知"),柔中带刚、外柔内刚。
- 言简意赅,短小精悍:全文仅三百余字,却把复杂的政争辩驳得一清二楚,无一句废话,无一处冗笔,是古代短论的典范。
- 层层转折,波澜跌宕:由叙旧→立论→反驳→论决心→让步收束,层层转折;"固前知其如此"淡然承接,"则非某之所敢知"断然收束,节奏张弛有度。
- 对比鲜明:"受命人主"与"侵官"、"兴利除弊"与"生事"、"为天下理财"与"征利",两两对照,是非昭然;"知罪"与"非所敢知"亦构成让步与坚持的对照。
◆ 高频命题角度:①"名实之辨"驳论方法;②逐条驳斥四罪状的思路;③"盘庚之迁"用典作用;④结尾"非某之所敢知"的态度;⑤"外柔内刚"措辞;⑥与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、李斯《谏逐客书》同为奏议,比较其立论与措辞。
◆ 与《谏逐客书》比较:两文皆是奏议、皆善驳论。李斯铺陈排比、气势纵横,以"四君用客"史实取胜;王安石则言简意赅、逻辑严密,以"名实之辨"立论取胜。一文重气势,一文重理致,各极其妙。
| 类别 | 条目(原文 → 释义/说明;附教材用例) |
|---|---|
| 通假字 | ① 不复一一自辨:"辨"通"辩",辩解。② 于反覆不宜卤莽:"卤"通"鲁",鲁莽。【教材对比】《赤壁赋》"举匏樽以相属"无;《鸿门宴》"张良出,要项伯"之"要"通"邀",可对比通假规律。 |
| 古今异义 | ① 反覆:古指书信往来;今为重复。② 区区:古为诚恳、谦辞;今指数量少。教材用例:《孔雀东南飞》"感君区区怀"同此(诚挚)。③ 不事事:前"事"动词,做;今义不同。④ 人情无。蒙蔽无。 |
| 词类活用 | ① 膏泽斯民:名词使动,施恩惠。② 辟邪说:驳斥。③ 度义而后动:名词作动词,估量是否合理。④ 义:是而不见可悔,意动,认为正确。【教材对比】《阿房宫赋》"鼎铛玉石"名词意动,可与"膏泽"使动对比。 |
| 一词多义 | 【度】① 改其度:dù,计划、主张;② 度义而后动:duó,估量、考虑;③ 崔杼弑其君,公丧不度:制度。【为】① 不为侵官:是、算;② 为天下理财:替、给;③ 何以为文:句末语气。【以】①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:来;② 以待:来;③ 以授之于有司:把。【名】① 尤在于名实:名称、概念;② 名之者谁:命名。 |
| 特殊句式 | ① 受命于人主:状语后置(于人主受命)。② 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:状语后置。③ 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:宾语前置(为何)。教材同类:《岳阳楼记》"吾谁与归"即"与谁归"。④ 是而不见可悔:被动句。 |
官名。西汉置,掌侍从规谏。北宋时为谏院长官。司马光时任右谏议大夫,故王安石称"司马谏议"。这是一个以议论、规谏为职的言官。
宋神宗熙宁年间(1068—1077),王安石在神宗支持下推行新法,包括青苗、免役、市易、保甲、方田均税等,旨在富国强兵。因触动大官僚大地主利益,遭到司马光等保守派强烈反对。哲宗元祐年间,旧党上台,新法尽废。
商王盘庚为摆脱政治积弊、经营东方,迁都于殷(今河南安阳)。当时贵族、百姓皆怨,盘庚坚持迁都,终成中兴。事见《尚书·盘庚》。王安石引此,以盘庚自况,表明改革不惧怨谤。
"书"是古代书信的通称。本文虽是朋友间的私人书信,却同时是一篇政论,把私人情谊与政治原则结合,情理兼备,是古代书信议论文的杰作。
"名实"之辩是先秦名家与儒家共同关注的哲学命题——名称(概念)与实际是否相符。王安石以"名实"为武器,只要证明司马光所加之"名"与实际之"实"不符,罪名即不成立。
"壬人"即佞人、巧言谄媚之人。"难壬人"即责斥奸佞。古以"壬"为大、为邪,"壬人"与"佞人"同源。
"有司"即有关部门、专职官吏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"有司"。"授之于有司"即交给主管官员执行。
书信结尾"不任区区向往之至"中,"区区"为自称谦辞,谓忠心诚挚、拳拳之心。与"感君区区怀"之"区区"(诚挚)同源。
司马光(字君实)是北宋保守派领袖,史学家,主编《资治通鉴》。他与王安石本是好友,却因变法政见不合而分道。本文正是这一政争的文献见证。
王安石变法与司马光反对,是北宋新旧党争的核心。这场争论不以私人恩怨,而以治国理念(革新 vs 守旧)为根本。本文即这场政争最著名的文献。
宋神宗熙宁年间,王安石推行新法,司马光(字君实)反对,写三封长信指责王安石「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」。王安石此信是回信,文短气雄。
王安石立论先立「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」——先把概念界定清楚,再逐条反驳司马光的「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」四项指责。
「书」即书信。此文是驳论典范,理足气盛,表现政治家的果决。
1. 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。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——全文理论依据,名实之辨的纲领。
2. 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。
3. 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。
4. 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
5.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——以盘庚自况,表变法决心,改革家精神写照。
6. 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——外柔内刚,原则问题寸步不让。
7. 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——驳论先立名实,逻辑严密。
8. 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——政治家果决,不为毁誉所动。
9. 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——断然拒绝保守立场。
《答司马谏议书》是驳论典范,名实之辨与四条反驳是热点。备考抓住:一是名实之辨,先立「名实已明」,再逐条驳;二是四罪名反驳,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须对应;三是重点实词,蒙教、窃、举、难、壬人、胥、度;四是书信用语,「某」「君实」「昨日蒙教」。命题趋势上,常与《谏逐客书》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作「古代政论文」比较;默写易错字在「卤莽」「汹汹」「胥怨」「殴」(驱)。
① 清·吴汝纶评:“介甫此文,最难下笔……而笔力矫健,足以举之。”——司马光三千余言责王安石,安石只以短书作答,寸铁杀人,先立“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”之纲,再逐条驳回“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”,理足气盛。
② 刘熙载《艺概》:“半山文瘦硬通神,只眼直注,一语几十折。”——此文峭折简傲、寸步不让,如“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”一句,斩截干脆,见政治家之刚决。
③ 近人·钱基博:“安石之学,主于经术;其文,长于议论。”——文末“是而不见可悔故也”一句,硬骨铮铮,表明变法不可动摇,是历代政论文“理足气盛”的典范。
司马光时任右谏议大夫,故称“司马谏议”。古人以官名称人,是书信礼节;“谏议”掌侍从规谏,非言官正职。
儒学名著《公孙龙子》有“白马非马”之辩;王安石开篇即立“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”,源自《论语》“必也正名乎”,以名实之辩为驳论总纲。
7. 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——驳论总纲,开宗明义。
8. 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——硬骨铮铮,政治家自信与固执并见。